

情况说明
1、一直以来,我校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改革与实践要求按程序积极及时修订学校章程。2019年底,我校启动章程修改工作,修改草案经过修订小组数次修改,征求了师生代表和管理干部的广泛意见,经教代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于2021年修订审议并在同年12月通过核验,进行公布,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可以查询到全部章程内容。
此次修订内容较多,原章程共11章,76条,修订后章程共13章,68条。
2、我校设立有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东海法律服务中心,并配备了法律咨询专用办公室和电脑等硬件设施。
东海学院法律服务中心是上海市民办高职院校中挂牌成立的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由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和热心法律服务工作的师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职能是开展普法宣传,举办法律讲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提供必要的法律诉讼服务等。
法律服务中心旨在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及法律知识,构建良好的文明法治校园氛围,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因此,采用了多管齐下、全方位的工作方式。
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线上加线下、工作日加休息日的全方位法律服务。中心每一位成员的手机、QQ、信箱都对全校师生开放。
工作日安排有专人在咨询室值班,接待来访师生,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除此之外,法律服务中心还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推出系列法律宣传教育展板,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宪法宣传周。必要时,为师生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3、我校通过参投相关保险,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分担机制。
4、我校设有总法律顾问:张祖明律师。
5、我校获省部级以上奖项,达成了教育系统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提出的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的目标,具体奖项如下:
(1)2024年3月,东海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陈飞老师指导学生作品《良法善治 护航美好生活》,参加青梨派“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青年建功新时代”第七届全国高校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活动中荣获高职组一等奖。
(2)2023年12月,陈飞老师在本年度全国学生“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中,组织得力,成效突出,被评为“2023年上海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