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文,男,
廖文同学于2010年9月因不及格成绩累计超过20学分,故留级至航运101班,又于2011年9月不及格成绩达到26学分继续留级至2011级。
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同一年级上构成第二次留级时,可劝其退学。”经辅导员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未果后,该生仍不到校上课及不办理退学手续。现拟对廖文同学作退学处理。
如有疑义,请于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4872016 联系人:包老师
廖文,男,
廖文同学于2010年9月因不及格成绩累计超过20学分,故留级至航运101班,又于2011年9月不及格成绩达到26学分继续留级至2011级。
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同一年级上构成第二次留级时,可劝其退学。”经辅导员多次与学生和家长联系未果后,该生仍不到校上课及不办理退学手续。现拟对廖文同学作退学处理。
如有疑义,请于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4872016 联系人:包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