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4浏览次数:30

 

 

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五一”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日期为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教学课程按照星期一进行,该日公休调至4月30日(星期一);4月29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二,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星期三)起照常上班、上课。

二、“五四”青年节(5月4日,星期五)下午全校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的青年师生放假半天。

节日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学校加强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障部要做好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