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是不可再生的历史真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丰富馆藏,优化结构,使学校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和学生服务,满足利用需要,现将失散在教职员工手中具有保存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各类学校档案资料,征集归入学校档案馆妥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一、征集范围
自1993年建校后,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学生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实物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附件:征集证明和存根)
保存有上述征集范围档案史料的部门(含院、系)或个人,曾经在东海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东海学院的毕业生,关心和热爱东海学院的社会人士等,可以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等方式并填写《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史料征集双联单》,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3507408
学院地址: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图文信息大楼北713室)
邮政编码:200240
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