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5年采购项目顺利推进,实现高质量、高效率、按时完成的目标,现结合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关键流程的时间节点,对采购项目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提示:
一、申请时间安排
1.招标项目申购单及技术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零星采购申购单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超过上述截止时间,原则上将不再受理新的采购申请。请各单位严格把控时间,确保采购申请及时提交。
二、执行注意事项
1.严禁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流程,须严格区分校内资金与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对于开发建设类项目,其时间节点需进一步前置,以确保项目验收后,能顺利完成年底前的付款流程;
3.采购合同内容须与招标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严格一致,不得擅自变更;
4.已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试运行阶段结束之后,应当尽快提交验收申请;
5.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登记手续,避免资金滞留;
三、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全面考虑采购、合同签订、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各环节的时间安排,确保各阶段工作紧密衔接、高效推进,保障项目按预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2025年10月23日